2015年軍隊文職考試崗位能力考試:文科生數量關系知識普及
數的基本分類: 按照能否被2整除可分為奇數和偶數。 1、奇數:不能被2整除的數叫奇數。 2、偶數:能被2整除的數叫偶數。也就是說,自然數中除了奇數,就是偶數。 注:0是偶數。(2002年際數學協會規(guī)定,零為偶數。我2004年也規(guī)定零為偶數。偶數可以被2整除,0照樣可以,只不過得數依然是0而已。) 按照因數情況可分為質數、合數、1和0。 1、質數:只有1和它本身這兩個因數的自然數叫做質數,也稱作素數。 2、合數:除了1和它本身還有其它因數的自然數叫做合數。 3、1:只有1個因數。它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 4、0:0不能計算因數,和1一樣,也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 (備注:這里是因數不是約數,并且2是唯一一個質偶數,也是軍隊文職考試考試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考點,要是出現質合性的考察,基本上都會涉及到2。
2、將大數進行開方,得到一個數,選擇比開方后得到的數小的所有質數進行驗證是否能被需要判定的那個數整除; 3、若能被需要判定的奇數整除,則說明該奇數是合數,若不能則說明該奇數是質數。 例如:47是否為質數? 1、比47稍大并且最接近的平方數是49=72; 2、比7小的質數有2、3、5,; 3、經驗證47均不能被2、3、5整除,所以47是質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