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離開戶籍地、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少年的受教育權(quán)? - 行測知識

如何保護離開戶籍地、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少年的受教育權(quán)?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如何保護離開戶籍地、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少年的受教育權(quán)?

流動兒童少年是指6至14周歲(或7至15周歲),隨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在流入地暫時居住半年以上、有學習能力的兒童少年。在北京指的是7至15周歲的未成年人。

流動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應(yīng)當按照現(xiàn)在暫時居住地的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監(jiān)護人入學。流動兒童少年接受義務(wù)教育,以在暫時居住地的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借讀為主,也可以進入民辦學校、全日制公辦中小學附屬教學班(組)以及專門招收流動兒童少年的簡易學校接受義務(wù)教育。

參考法律法規(guī)條文【軍隊文職招聘考試信息網(wǎng)】:《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第二、六、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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