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房產稅的概念-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3 20:44:52房產稅的概念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按照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種稅。這里所說的房產,是指以房屋形態(tài)表現(xiàn)的財產。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窯、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征收房產稅的目的是運用稅收杠桿,加強對發(fā)房產的管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和配合國家房產政策的調整,合理調節(jié)房產所有人和經營人的收入。此外,房產稅稅源穩(wěn)定,易于控制管理,是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頒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房產稅暫行條例》),同年9月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之后,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陸續(xù)發(fā)布了一些有關房產稅的規(guī)定、辦法,這些構成了我國房產稅法律制度。二、房產稅納稅人和征稅范圍(一)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1.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其經營管理的單位為納稅人;產權屬于集體和個人的,集體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2.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在房屋的管理和使用中,產權出典,是指產權所有人為了某種需要,將自己的房屋等的產權,在一定的期限內轉讓(典當)給他人使用而取得出典價款的一種融資行為。產權所有人(房主)稱為房屋出典人。這種業(yè)務一般發(fā)生于出典人急需用資金,但又想保留產權回贖權的情況。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一定的典價之后,在質典期內獲取抵押物品的支配權,并可轉典。產權的典價一般要低于賣價。出典人在規(guī)定期間內須歸還典價的本金和利息,方可贖回出典房屋等的產權。由于在房屋出典期間,產權所有人已無權支配房屋,因此,稅法規(guī)定對房屋具有支配權的承典人納稅人。配權的承典人為納稅人。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為納稅人。租典糾紛,是指產權所有人在房產出典和租賃關系上,與承典人、租賃人發(fā)生各種爭議,特別是有關權利和義務的爭議懸而未決的:此外,還有一些產權歸屬不清的問題,也都屬于租典糾紛。稅法規(guī)定,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yè)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外籍人員和華僑、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在內地擁有房產的,按照《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房地產稅,不適用《房產稅暫行條例》。(二)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房產稅的征稅范同為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的房屋。其中,城市是指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市,其征稅范圍為市區(qū)、郊區(qū)和市轄縣城,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未設立建制鎮(zhèn)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區(qū);建制鎮(zhèn)是指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是指工商業(yè)比較發(fā)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guī)定的建制鎮(zhèn)的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zhèn)的大中型工礦企業(yè)所在地。在工礦區(qū)開征房產稅必須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資源稅的概念-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3 20:51:55一、資源稅的概念資源稅是為了調節(jié)資源開發(fā)過程中的級差收入,以自然資源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頒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資源稅暫行條例》),同年12月30日,財政部印發(fā)《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1994年1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資源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之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陸續(xù)發(fā)布了一些有關資源稅的規(guī)定、辦法,這些構成了我國資源稅法律制度。二、資源稅的納稅人和征稅范圍(一)資源稅的納稅人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資源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這里所說的單位,是指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私營企業(yè)、股份制企業(yè)、其他企業(yè)和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包括負有納稅義務的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境內的外國公民。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具體包括獨立礦山、聯(lián)合企業(yè)及其他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二)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就資源而言,其范圍很廣,我國目前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僅包括礦產品和鹽類,具體包括:1.原油。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氣。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3.煤炭。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原油、天然氣、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5.黑色金屬礦原礦。6.有色金屬礦原礦。7.鹽,包括固體鹽、液體鹽(鹵水)。這里所說的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氯化鈉含量達到一定濃度的溶液,是用于生產堿和其他產品的原料。黑色金屬礦原礦和有色金屬礦原礦,是指納稅人開采后自用、銷售的,用于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主產品先入選精礦、制造人工礦,再最終入爐冶煉的金屬礦石原礦。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免征資源稅: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2.納稅人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免稅。3.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減稅、免稅項目.中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征收礦區(qū)使用費,暫不征收資源稅。三、資源稅的稅目和稅率資源稅采用定額稅率,從量定額征收。為了發(fā)揮資源稅調節(jié)資源級差收入的功能,《資源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在確定不同資源的適用稅額時,遵循了資源條件好、級差收入大的品種適用高稅額,資源條件差、級差收入小的品種適用低稅額的基本原則。各稅目和稅額幅度如下:1.原油8~30元/噸。2.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3.煤炭0.3~5元/噸。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20元/噸或立方米。5.黑色金屬礦原礦2~30元/噸。6.有色金屬礦原礦0.4~30元/噸。7.鹽:固體鹽10~60元/噸;液體鹽2~10元/噸。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的調整,由國務院確定。資源稅應稅產品的具體適用稅額,按照《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以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