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成本的分類-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9 17:15:39從財務會計角度,往往把成本定義為取得某項產(chǎn)品或勞務而付出的代價。為了編制會計報表的需要,通常采用傳統(tǒng)的分類方法,將成本按職能或與收入配合的時間等劃分為制造成本和非制造成本、產(chǎn)品成本和期間成本等。在管理會計中,由于需要從事預測、決策、計劃、控制、考核等方面的工作,這些工作對成本各有不同的要求,因而形成許許多多不同的成本概念。而不同的成本概念反映了不同的特定對象。為了滿足管理上的不同需要,必須按不同的標準對其進行分類。在管理會計中常用的分類標準有:按成本性態(tài)分類、按成本的可控性分類,以及按其與決策的相關性分類。1、成本按其性態(tài)分類所謂成本性態(tài),它是指成本總額與業(yè)務量(即產(chǎn)量、銷量或作業(yè)量)直接的依存關系。成本按其性態(tài)可以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兩大類。(1)變動成本。它是指在相關范圍內,成本總額隨業(yè)務量變動成正比例變動的成本。但是從產(chǎn)品的單位成本來看,它卻不受產(chǎn)量變動的影響。(2)固定成本。它是指在相關范圍內,成本總額不受業(yè)務量變動的影響,保持不變的成本。其特點是在相關范圍內,成本總額不受產(chǎn)量變動的影響,但從單位產(chǎn)品分攤的固定成本看,卻是隨著產(chǎn)量的增加而減少的,如廠房、機器設備的折舊等。這種分類,通過觀察和分析業(yè)務量變動對成本變動的影響,從數(shù)量上具體掌握成本與業(yè)務量之間的規(guī)律性的聯(lián)系,有助于為企業(yè)進行最優(yōu)決策和改善經(jīng)營管理提供有價值的信息,這也是管理會計進行預測、決策、控制、考核的前提條件。2、成本按其可控性分類成本的可控性,是指責任單位對其成本的發(fā)生是否可以在事先預計并落實責任、在事中施加影響,以及在事后進行考核的性質。成本按其可控性可分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1)可控成本。它是指在一個會計期間內能合理地為負責該項成本的管理人員所控制的成本。(2)不可控成本。它是指在一個會計期間內為負責該項成本的管理人員所不能控制的成本。這種分類可以分清各部門的責任,確定其相應的責任成本,考核其工作業(yè)績,它是實行責任會計的前提。3、成本按其與決策的相關性分類成本的決策相關性,是指成本的發(fā)生與特點決策方案是否有關的性質。成本按其與決策的相關性可以分為相關成本和無關成本。(1)相關成本。它是指與某一特定決策有關的成本。(2)無關成本。它是指與某一特定決策不相關聯(lián)的成本。這種分類有助于進行準確的預測和決策,有利于企業(yè)規(guī)劃未來成本。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法的分類-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3 19:58:18法的分類根據(jù)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法作不同的分類。(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這是根據(jù)法的創(chuàng)制方式和發(fā)布形式所作的分類。成文法是指有權制定法律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條文形式的規(guī)范性文件。不成文法是指國家機關認可的、不具有條文形式的習慣。不成文法也稱習慣法。有的觀點認為判例法也是不成文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這是根據(jù)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類。根本法就是憲法,它規(guī)定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基本原則,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立法的依據(jù)。因此,它的制定和修改通常需要經(jīng)過比普通法更為嚴格的程序。普通法泛指憲法以外的所有法律,它根據(jù)憲法確認的原則就某個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問題作出具體規(guī)定,效力低于憲法。(3)實體法和程序法這是根據(jù)法的內容所作的分類。實體法是指從實際內容上規(guī)定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程序法是指為了保障實體權利和義務的實現(xiàn)而制定的關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4)一般法和特別法這是根據(jù)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所作的分類。一般法是指在一國領域內對全體居民和所有的社會組織普遍適用,而且在它被廢除前始終有效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特別法是指只在一國的特定地域內(如某個行政區(qū)域)或只對特定主體(如公職人員、軍人)或在特定時期內(如戰(zhàn)爭時期)有效的法律。(5)國際法和國內法這是根據(jù)法的主體、調整對象和形式所作的分類。國際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國家間的相互關系,形式主要是國際條約和各國公認的國際慣例,實施則以國家單獨或集體的強制措施為保證。國內法的主體主要是該國的公民和社會組織,調整對象是一國內部的社會關系,形式主要是制定國立法機關頒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實施則以該國的強制力加以保證。(6)公法和私法這種劃分方法,始于古羅馬法學家,在法學界中得到廣泛應用。但劃分公法和私法的標準卻不統(tǒng)一。比較普遍的看法是以法律運用的目的為劃分的依據(jù),即凡是以保護私人利益為目的的法律為私法,如民法、商法。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綜合分類法-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02 16:32:36綜合分類法清 汪昂著《醫(yī)方集解》,開創(chuàng)了新的綜合分類法,既能體現(xiàn)以法統(tǒng)方,又能結合方劑功用和證治病因,并照顧到治有???。分別為補養(yǎng)、發(fā)表、涌吐、攻里、表里、和解、理氣、理血、祛風、祛寒、清暑、利濕、潤燥、瀉火、除痰、消導、收澀、殺蟲、明目、癰瘍、經(jīng)產(chǎn)、救急等 22 類。這種分類法,概念清楚,提綱挈領,切合臨床,照顧面廣,被后世多數(shù)醫(yī)家所推崇,如清 吳儀洛的《成方切用》、清 張秉成的《成方便讀》都是借用汪氏的分類方法。綜上所述,歷代醫(yī)家對于方劑的分類,各有取義,繁簡不一。古今方書浩瀚,前人所累積的有效方劑,不盡其數(shù)。加之一方可以多用,一方常兼幾法,在整理歷代方劑時,如何使分類細而不犯繁瑣,簡而不致籠統(tǒng)或掛漏,還需要很好地研究總結。本教材從有利于教學和臨床出發(fā),遵循 以法統(tǒng)方 的原則,參考汪氏分類法,將下篇各論的內容分為解表、瀉下、和解、清熱、祛暑、溫里、補益、固澀、安神、開竅、理氣、理血、治風、治燥、祛濕、祛痰、消食、驅蟲、涌吐等共 19 章,并對其中內容較多的大章,再分為若干小節(jié),盡可能做到法與方的統(tǒng)一,使之有綱有目,概念明確,條理清晰,便于學習和掌握,為臨床辨證論治和遣藥組方打好基礎。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歸檔文件的分類-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4 23:07:24歸檔文件的分類一、確定分類方法。分類方法通常有以下3種,即:1、年度分類法2、機構(問題)分類法3、保管期限分類法1、二級分類法:即 年度--保管期限 分類法。這種分類法適用于 工作職能簡單、機構規(guī)模較小、文件數(shù)量較少 的單位。例如:檔案局、婦聯(lián)、黨史辦等2、三級分類法:即 年度--機構(問題--保管期限 分類法。機構(問題)可以任選其一,我們建議選擇 機構 ,即使用 年度 機構--保管期限 分類法。這種分類法適用于 工作職能復雜、機構規(guī)模較大、文件數(shù)量較多 的單位。例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農(nóng)牧局、住建局等二、制定分類方案:1、二級分類方案:XXXX年 -永久30年10年2、三級分類方案:要在分類方法確定的基礎上制定相適應的分類方案,而且要在一定階段保持穩(wěn)定不變。XXXX年 -辦公室 -永久、30年、10年人事科---永久、30年、10年法規(guī)科---永久、30年、10年三、文件實體分類:應依據(jù)制定的分類方案和選定的分類方法,對已經(jīng)裝訂的文件材料進行分類。1、分年度:按照文件形成的時間,將不同時間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分開。嚴禁將不同年度的歸檔文件混在一起。分年度時要注意以下幾種情況:第一、按照文件簽發(fā)日期歸入文件形成的年度,而不是歸入文件內容針對的年度;第二、跨年度召開的會議文件,應歸入閉會年度;第三、跨年度處理的案件文件,應歸入結案年度;第四、跨年度的工作項目文件,可歸入項目結束年度,也可分年度歸檔;第五、跨年度形成的會議記錄本,歸入結束年度;第六、兩份文件裝訂在一起作為一件時,應以裝訂在前面的文件日期為準,歸入前面文件所屬的年度。2、分問題:在三級分類方法中,按照分類方案二級類目所設置的問題,根據(jù)文件所涉及的內容按問題分開。二級分類方法不涉及分問題。第一、正常情況下,文件材料應歸入其內容所涉及的問題類目中;第二、同一文件涉及兩個以上問題時,應歸入主要問題類目中;第三、綜合性工作、綜合性會議形成的文件,應歸入行政類或行政綜合類;第四、專題性工作、專題性會議形成的文件,應歸入相應的問題類目中;第五、外來文件,應根據(jù)其內容所針對的問題,歸入相應的問題類目中。3、分保管期限:按照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的規(guī)定,根據(jù)文件的利用價值,準確判定文件的保管期限,將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分開。嚴禁將不同保管期限的歸檔文件混合在一起。文書檔案保管期限分為 永久、30年、10年 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