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軍隊文職招聘考試體育學:簡明規(guī)則20-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9-05-2918:25:35四、獎勵與降低分數(shù)的辦法(一)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獎勵5分,不同項可累計加分:1、早操、課間操和課外體育鍛煉出勤率達到98%以上,并認真鍛煉者;2、獲等級運動員稱號者;3、參加校運動會及以上體育比賽獲名次者;4、學生體育干部在組織各項體育活動中,工作認真負責者。(二)體育課、早操、課間操、課外體育鍛煉無故缺勤,一年累計超過應出勤次數(shù)的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學年累計超過1/3者,其《標準》成績應記為不及格,該學年《標準》成績最高記59分。五、因病或殘疾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于執(zhí)行《標準》的申請,經醫(yī)生證明,體育教研室(體育組)核準后,可以免于執(zhí)行《標準》,所填表格(見附表7)存入學生檔案。六、各地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對本地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標準》的情況,要認真檢查監(jiān)督,定期抽查,并進行通報,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七、為使《標準》的實施更加科學、準確、簡便易行,各學校選用的測試器材必須是經國家質量監(jiān)督部門檢測達到測試要求的合格產品,同時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使用計算機,努力做到管理的科學化、現(xiàn)代化。八、各級各類學校在試行本《標準》時,《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中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即不再施行,與此同時,《標準》成績即作為《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成績。九、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意見。